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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典籍廳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(內閣)典籍掌出納文移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4,頁3267
典籍廳:是內閣的秘書部門,內分南、北二廳。南廳辦理閣務,諸如收發文書,掌關防(內閣無印,僅有典籍廳關防,對外行文,俱用此關防),以及對下級官員的考績工作;北廳主持皇事,即內閣向皇帝陳奏事件,大典事務,用寶洗寶,收藏紅本及其他典籍。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54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[不詳][不詳]二級內閣初,天聰二年,建文館,命儒臣分直。十年,更名內三院。始亦沿承政名,後各置大學士一人。順治元年,置滿、漢大學士,不備官,兼各部尚書銜。學士,滿洲、漢軍各三人,漢學士無員限。典籍,滿、漢、漢軍各三人。侍讀,滿洲十有一人,蒙古、漢軍、漢各三人。中書,滿洲七十有五人,蒙古十有九人,漢軍十有三人,漢三十有六人。二年,定為正二品衙門,以翰林官分隸之。八年,置侍讀學士,滿、蒙、漢軍各三人。十年,置三院漢大學士各二人。十五年,更名內閣,別置翰林院官,以大學士分兼。殿閣曰中和殿、保和殿、文華殿、武英殿、文淵閣、東閣,諸大學士仍兼尚書,學士亦如之。十八年,復三院舊制。康熙九年,仍別置翰林院,改三院為內閣,置滿、漢大學士四人。雍正九年,禮部尚書陳元龍、左都御史尹泰特授額外大學士。置協辦自此始。厥後多至六人,少或一二人。乾隆十三年,始定大學士、協辦大學士員限,省中和殿,增體仁閣,以三殿、三閣為定制,唯保和殿不常置。五十八年,停兼尚書銜。宣統三年,改組內閣,別令大學士序次翰林院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4,頁3268-3269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學士[不詳][不詳]
典籍[不詳][不詳]
供事[不詳][不詳]
參考文獻
清史稿校註,頁3257-3259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4-13、34-35
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47-58、86-88
更新日期
2013/09/14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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